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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6米乐手机登录APP入口 伟明环保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时间:2024-05-14 09:56:58 来源:M6官网注册 作者:m6在线登陆 点击: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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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秉承“诚信、敬业、创新、进取”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的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低碳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公司推动低碳环保业务发展,形成环境治理、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业务板块发展的格局,年末公司成立下属环保集团、装备集团和新能源集团,形成“1+3”管理模式,推动三大板块业务发展。2023年公司环保项目运营实现收入30.76亿元,装备制造及服务实现收入29.17亿元。具体经营情况分述如下:

  2023年度澄江项目、闽清项目、武平项目、双鸭山项目、卢龙项目、罗甸项目、浦城项目、嘉禾项目和秦皇岛项目投入正式运营,昌黎项目投入试运行,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控股的垃圾焚烧发电正式运营及试运行项目49个(其中试运行1个),上述项目投运规模约3.42万吨/日(不含参股和委托运营项目)。报告期后,永康项目二期、富锦项目、凯里项目二期实现并网发电。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报告期内澄江、武平餐厨项目投入正式运营,东阳、婺源、浦城和樟树餐厨项目投入试运行,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控股的餐厨垃圾处理正式运营及试运行项目17个(其中试运行4个)。报告期内各控股运营项目累计完成垃圾入库量1,176.33万吨,同比增长26.27%,其中完成生活垃圾入库量1,120.07万吨,同比增长25.98%,完成上网电量31.58亿度,同比增长21.10%,对外供蒸汽量达到5.48万吨。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处理餐厨垃圾42.77万吨,同比增长26.87%,副产品油脂销售1.44万吨,同比增长39.67%,处理污泥13.48万吨,同比增长53.83%,完成生活垃圾清运量129.23万吨,同比增长10.03%,完成餐厨垃圾清运量28.23万吨,同比增长16.41%。公司共处理各类污水1,642.04万吨(含市政污水)。奉新项目和樟树项目成功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下属龙湾公司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公司全面推进各项目建设。垃圾焚烧项目方面,枝江项目和陇南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昆山再生资源项目取得项目核准和环评批复,进入建设阶段,期末公司在建控股垃圾焚烧项目8个(不含试运行项目,下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期末公司在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5个,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安福项目、永丰项目、武平项目和婺源项目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共7,367万元。

  2023年度公司完成昆山再生资源项目及多县垃圾委托处理项目签约。新增昆山餐厨厨余项目、樟树餐厨项目和宁都餐厨项目。续签或新签瓯海区生活垃圾直运服务项目、松溪县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协议,续签或新签临海餐厨收运处理项目、临海污泥处置项目、瑞安污泥消纳处置项目、武义污泥处置项目、永康渗滤液处理项目、龙湾渗滤液处理项目合同。公司完成大股东持有的永嘉污水100%股权收购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签署《瓯海区生活垃圾直运服务合同》,继续负责运输瓯海区各镇街各小区、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等产生的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服务期限1年,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205.96万元;公司签署《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负责松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服务,服务期限1年,合同总价约为人民币474.45万元;公司签署《昆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预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250吨/日,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700吨/日(其中餐厨200吨/日、厨余500吨/日),同时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场一座,有效库容约20万立方米,本项目总投资(暂定)为14.78亿元(含建设期利息),合作期限共30年。

  2、餐厨垃圾清运处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签署《樟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补充协议》,独占性的处置樟树市行政区范围内全部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易腐垃圾,处理规模原则上日处置量应大于等于50吨/日,特许经营权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垃圾焚烧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下属临海公司完成《临海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签署,负责在临海市指定区域上门收集产生单位的餐厨垃圾,运输并对其进行油水分离处置服务,服务期限为三年或累计收运处置量达到5万吨,合同总价约1,492.5万元;公司下属宁都公司完成《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启动宁都县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总规模1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48吨/日餐厨垃圾(含地沟油)处理设施,并负责餐厨垃圾收运,特许经营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止。

  3、污泥处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临海公司续签《临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合同书》,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总价约380.95万元;公司下属瑞安公司完成《瑞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采购项目合同》签署,负责瑞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装卸、运输和消纳处置,合同服务期1年,合同总价约887.7万元;公司下属武义公司续签《武义县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项目服务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总价约643.5万元

  4、水处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与伟明集团和嘉伟实业签署《关于永嘉县伟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永嘉污水100%股权,永嘉污水已于5月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续签《2023年度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达标纳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总价约337.55万元;公司续签《龙湾区26座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置项目合同》,承包期2年,合同总价约2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装备制造及服务业务实现收入29.17亿元,同比增长56.45%。环保发电设备订单方面年内完成崇义、富源、上海鼎信和格林美(002340)相关公司等设备承包、销售合同中标或签约,新材料设备方面完成与永旭矿业、格林美相关公司等多份合同签约。伟明装备集团度山制造园区已投入正式运营。伟明装备集团取得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设立全资子公司伟明自控公司,推动公司自控技术和业务发展。伟明装备集团和嘉伟新能源集团合计收到政策补助和地方贡献奖励约3,743.79万元。

  (1)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装备集团联合体签约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承担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设备采购、供货及验收,渗滤液系统及化学水系统安装及调试等,具体以工艺设备清单为准,金额约为8,998万元。

  (2)公司下属伟明装备集团与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河燕郊科研创新基地完成《县域小型生活垃圾焚烧项目(100t/d)焚烧炉委托加工及余热锅炉系统、辅机配套设备采购合同》签署,包含1台机械炉排炉(额定处理能力100t/d)和1台余热锅炉及配套的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及伴随服务等,该合同确定最终总价为人民币3,039万元。

  (3)公司下属伟明装备集团完成《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设备集成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合同》签署,负责设备集成供货、加工制造、装卸、运输、安装和调试等工作,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8,300万元。

  (4)公司下属伟明装备集团与上海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印尼经贸合作区青山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站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采购合同》签署,包含一套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合同含税总价约人民币3,680万元。

  (5)公司下属伟明装备集团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热电联产项目设备及安装总承包合同签署,负责印尼中苏拉威西省莫罗瓦利县一座热电联产项目的设计、设备成套供应及安装,合同含税总价约人民币2.38亿元。

  (1)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伟明装备集团和浙江永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设备、系统供货合同,包含制氧工艺设备、余热发电供热设备、除尘器、侧吹炉、连续吹炼炉、风机和电动机等,合同含税总价合计约人民币9.53亿元。

  (2)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伟明装备集团和嘉伟新能源集团与格林美相关公司签署采购合同,包含槽罐、203子项配套系统、选矿配套搅拌、钢结构平台、浓密机、反应釜、高低压配电柜、DCS系统、除重系统等,合同暂定含税总价合计约人民币18亿元。

  (3)报告期内,嘉伟新能源集团与伟明盛青公司签署设备工程合同,包含空分装置、氧压浸出车间设备、常压浸出车间设备、氢氧化镍车间设备、纯水设备、磨矿车间设备、酸碱罐区和溶液罐区工程、浓密机工程、电解镍车间配套设备等,合同含税总价合计约人民币3.14亿元。

  公司下属嘉曼公司4万吨印尼高冰镍项目土建基本完成,设备已开始安装。公司下属嘉曼达公司4万吨印尼高冰镍项目已取得浙江省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和浙江省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土建基本完成,设备已开始安装,并新取得项目二期约180亩用地,有效推进建设进度。伟明盛青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格林美,完成增资扩股。

  报告期内,公司与永青科技、格林美等合作伙伴与洞头区政府签订温州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与深圳新宙邦(300037)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拟参股年产10

  万吨电解液项目;与格林美等公司签订合资协议拟参股印尼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伟明盛青公司通过增资入股福安青美项目10%股权。具体签约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公司与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青科技、格林美签署《投资协议书》,决定共同出资在温州成立合资公司,规划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电解液项目,预计投资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5亿元,运营期流动资金1.5亿元),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5万吨。公司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6%。

  2、2023年3月,公司及关联方伟明盛青公司与格林美及关联方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青美”)签署《三元前驱体材料供应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三元前驱体的镍资源、技术、建设与市场链合作。

  3、2023年4月,公司下属嘉曼公司与伟明盛青公司签署《锂电池材料项目高冰镍供应战略合作协议》,嘉曼公司高冰镍项目建成后,生产的高冰镍产品优先供应给伟明盛青公司。

  4、2023年4月,伟明盛青公司与永青科技、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福安青美增资扩股协议书》,伟明盛青公司以增资方式入股福安青美。福安青美已于5月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完成后福安青美注册资本变更为52,222.22万元,其中伟明盛青公司持股10%。

  5、2023年6月,公司与永青科技、盛屯矿业(600711)、欣旺达(300207)及格林美签署《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格林美以增资的方式获得伟明盛青公司10,000万元股权。伟明盛青公司已于6月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后伟明盛青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54.55%。

  6、2023年7月,公司下属伟明(新加坡)公司与格林美(无锡)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CAHAYAJAYAINVESTMENTPTE.LTD、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璞骁完成《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合资协议》签署,同意在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莫罗瓦利县中国印度尼西亚综合产业园区青山园区内,共同投资建设红土镍矿湿法冶炼年产2.0万金属吨新能源用镍原料项目(镍中间品),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5亿美元,公司通过伟明(新加坡)公司以参股形式参与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持股比例20%。

  7、2023年8。